人去世下葬后,接下去最重要的工作是立碑。一般上,豎立墓碑是造墳的重點,立碑也是造墳工作的第一步。
風水上傳統以來,便有“以碑為 向”的說法,即以碑的形式與中線的方向決定吉兇;因此,傳統的造墳工程中,立碑并不是可隨時隨地進行的。
一座墳墓的立碑必須根據風水上的吉向擇日擇時,若 按過去的風俗,造墓工作選擇動土的日子和時辰,也不能太近埋葬日(除非是特別加工),這是為了讓雨水使泥土結合,免得碑石容易凹陷。在客觀上,從風水上的安排要謹慎,不能在先人下葬后立即立碑。立碑要根
據風水考慮碑的顏色和定向,因此在豎碑前要有一段時間去斟酌碑文的字眼及吉兇意義。因此,擇日擇時除了是風水上的需要,也給了大家足夠的時間去思考碑文的內容。
墓碑上所刻碑文,字的大小也要符合魯班尺上的吉祥數字。 通常大字10cm或10.5cm,小字3cm或4cm之間。 10cm進寶。 10.5cm納福。 3cm財旺。 4cm登科。
這些字的大小與碑身比例協調,又寓吉祥之意。墓主的家人,在心理上從中可以得到慰籍。墓碑的石材選用,過去的大理石漢白玉,經不起風雨,極易風化。
而今已被材質精美,有亮度和硬度的花崗巖系列所頂替。在色彩斑斕,材質堅固的花崗巖中,較受客戶青睞的有印度紅、珍珠白、山西黑。印度紅,象征著高貴、華麗、火紅的年華,輝煌的事業;珍珠白,象征著純潔、淡雅、絢麗的人生、不盡的哀思;山西黑,象征著莊嚴、凝重、不朽的精神、深切的懷念。墓碑的書寫,其內容比較豐富。包括風水情況、籍貫、姓名、身分、生卒年月日、子孫、立碑人、安葬或重葬的日期。
1.風水情況,墓碑的左邊稱為龍邊,是碑體重要的部位。在古代時候,這里要書寫山向及山向線度、分金線。如“立癸山丁向兼子午二分用丙子分金。”公眾號,中國風水研究會。其目的,為告示后人,即或遇到自然災害的洪水沖刷,或戰爭破壞,后人仍可依碑上的風水情況文字,找到原來風水方向,重新立碑。
2.籍貫,在移民較多的公墓里,尤其客死他鄉的人,在墓碑的左、右角最顯眼的部位,都要刻上原籍的省、市、縣名,也有的只刻地區和村名。這是對故鄉的眷戀,也為后人及親友掃祭時,尋找墓位提供了方便。
3.姓名,寫在墓碑中心部位。這里稱“中榜”。在書寫墓主名字時,其字數多少,與風水吉兆相關聯。為尊敬長輩,過去加了許多尊敬的詞,如父親稱考、顯考,母親稱妣、顯妣,男子加公、府君,女子加氏、孺人。而且字數多少依“生、老、病、死、苦”五個字循環應用。其中以落在六、七、十一、十二、十六、十七的“生”、“老”二字上為吉利。落在“病”字上中等,落在“死”、“苦”二字上,則不吉利。所以擬中榜之字時,盡力用吉兆格式的數字。訂閱號,天機錄。如:“澄新江社十九世浩封奉政大夫考泉源邱府君佳城”,長達21字,正合“生”格,最為吉利。如果夫妻二人名字寫在碑上,則按左尊右卑來排列,男左女右。
4.生卒年月日,寫在中榜兩旁,仍依男左女右,年月日能寫齊全最好。因為日久年深,戶口注銷,傳來傳去,隔幾代要找到先人生卒年月日,則十分困難。
5.立碑人,包括子女、親友、團體,都應寫在碑的虎邊,即右邊。其子女應全部寫上,已故子女可在名字周邊加框。仍是依輩份長幼,自左至右排列。也有不愿流露姓名者,可寫子女敬立或叩立、百拜敬立。
6.造墓或重建墓時間,刻寫在碑的虎邊。中國記載時間的文字很多,有公元、農歷,時節寫冬至、清明者居多。訂閱號軍師府。年代日期亦多用干支。天干中的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、己、庚、辛、壬、癸,與地支中的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戍、亥結合起來,用以表示歷法上的日子或月份。如甲子、乙丑……。還有些文人將一年四季的春、夏、秋、冬,用十二個月均分,每個月另有名稱。如一月稱孟春,二月稱仲春,三月稱季春;四月稱孟夏,五月稱仲夏,六月稱季夏;七月稱孟秋,八月稱仲秋,九月稱季秋;十月稱孟冬,十一月稱仲冬,十二月稱季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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